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
校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:
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,促进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,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 2021 年校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。
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研究内容
申报的课题要围绕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的重点工作,突出“应用型”“高质量”“新农科”“金专”“金课”“以北大荒精神为核心的课程思政”等内容,针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开展研究,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,形成标志性的研究成果,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。
二、课题申报要求
(一)课题主持人应为我校中级及以上职称,具有一定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。课题组全体成员不超过 5 人。
(二)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课题,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。
(三)在研的校教学研究课题主持人不允许参加本次课题申报。(四)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 1~2 年,最长不超过 3 年。
(五)为能够更好的完成课题研究,课题主持人身份须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符。
三、申报数量分配
课题申报限额共 36 项,各单位具体申报限额详见表 1 所示。
表 1 各单位课题申报限额一览表
单
位 |
农学院 |
工 程 院
|
动 科 院
|
经 管 院
|
食 品 院
|
人 文 院
|
信 息 院
|
生 命 院
|
理 学 院
| 园 艺 园 林 院 | 土 木 水 利 院 |
马
院
| 体 育 教 研 部 | 机 关 及 教 辅 |
合
计
|
申报限额 |
3 |
3 |
3 |
3 |
3 |
3 |
3 |
3 |
2 |
2 |
2 |
2 |
2 |
2 |
36 |
四、课题申报流程
(一)填写申报材料
符合申报资格的课题主持人填写立项申请书(详见附件 1),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。机关及教辅单位兼职教师若申报与专业相关的课题,须通过院部申报。
(二)所在单位初审
各单位组织专家参照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指标体系》(详见附件 2),对本单位申报课题进行初审,按照限额确定推荐申报课题。课题评审中须坚持向普通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,同等条件下,优先普通一线教师。
(三)单位内部公示
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内部将推荐申报课题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包括课题名称、课题主持人及参加人等信息,公示期为 3 天。
(四)学校组织评审
各单位将推荐课题申报材料报至学校后,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确定拟立项课题名单。
(五)公示公布名单
将拟立项课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 3 天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公布立项课题名单。
五、申报材料报送
请各单位于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,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教研究科(主楼西侧 829 室):
(一)立项申请书(一式三份);
(二)经单位负责人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公示原件和课题申报汇总表(详见附件 3)各一式一份。同时,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:byndjyk2006@163.com。联系人:王心语,电话:6819808。
附件:
1.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
2.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指标体系
3. 2021 年校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
附件2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指标体系.doc
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
2021 年 9 月 15 日